《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

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措施》

    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

    允许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按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申请设立企业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其资本注册实行“自主首付”办理注册登记,其余出资两年内缴足。

    允许在引进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中,将市、区(县)属国有股份3年内分红以及按投入时约定的固定回报方式退出的超出部分,用于奖励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团队。允许和鼓励以定制的方式,首购首用在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或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内设立的科技创业型企业创制的高新技术新产品。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对首购首用单位给予适当的风险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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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召开贯彻落实“科技九条”推进会

栖霞召开贯彻落实“科技九条”暨人才科技工作现场推进会。该区将成立一个注册资本为5亿元的科技创业投资集团[详细]

在宁国防科工企业酝酿出台配套政策

南京“科技九条”的出台,为国防科工企业打开了一扇窗,不少企业负责人表示,要增强企业市场经济发展的理念[详细]

大学生盼“科技九条”尽快明确细则

“科技九条”对大学生创业作出了规定。不少怀揣创业梦想的大学生们对“科技九条政策”接下来将制定的相关细则非常关心。[详细]

在宁院士谈“科技九条”创业机遇

在宁院士与“南京321计划”人才元宵节联谊会上,44位院士对南京出台“科技九条”给予高度评价[详细]

市各科技园区人士热议“科技九条”

“科技九条”在我市各科技园区、紫金创业特别社区、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创业园以及大学生创业基地引起强烈反响。[详细]

科研院所人员热议南京“科技九条”

这几天新出台的南京“科技九条”成为在宁科研院所热议的焦点话题。科研人员认为九条新政让他们对创业创新事业充满憧憬。[详细]

高校师生仔细研读“科技九条政策”

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的“科技九条政策”正式亮相后,各大高校的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仔细研读了政策[详细]

科研院所和国防科工企业热议科技九条

高校科研院所和国防科工企业热议“科技九条政策”。他们纷纷表示要尽快向本单位师生员工传达解释九条政策[详细]